| 用地類別 | 建蔽率 | 容積率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
| 都市計畫工業區 (甲種/乙種/特種/零星) | 70% | 210% |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;以當地都市計畫書為準,部分細部計畫更嚴 |
| 編定/報編產業園區 (產創條例、科學園區) | 依園區規定 | 上限 240% | 施行細則§34-5;各園區管理規章另有規定 |
| 丁種建築用地(非都市) | 70% | 300% |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§9;容積最高、單價通常低於都計工業區 |
| 甲種建築用地(非都) | 60% | 240% | 一般農業區內建地 |
| 乙種建築用地(非都) | 60% | 240% | 鄉村區建地 |
| 丙種建築用地(非都) | 40% | 120% | 山坡地保育區 |
| 分區 | 大原則 |
|---|---|
| 乙種工業區 | 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必要附屬設施;一般金屬加工、機械、電子組裝多可。電鍍、噴漆、印染等高污染製程多受限,要逐案查使用組別+環保許可 |
| 甲種工業區 | 容納較廣,輕污染~中度皆可能;仍排除特種(危險性)工業 |
| 特種工業區 | 石化、火藥等特種工業專用 |
| 丁種建築用地 | 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使用;實際可容納產業依編定與環保法規 |
| 編定產業園區 | 依各園區「引進產業別」規定,進駐要經園區管理機構同意(買廠前先問管理局能不能過戶+做這行) |
| 稅目 | 誰繳 | 重點 |
|---|---|---|
| 房地合一稅 | 賣方 | 105 後取得適用:公司與個人同 45%(≤2年)/35%(2-5年)/20%(>5年),個人另有 >10年 15% 與自住優惠 |
| 營業稅 5% | 賣方(公司) | 公司賣「建物」要開發票課 5%;土地免營業稅——所以合約拆土地/建物款很關鍵 |
| 土地增值稅 | 賣方 | 按漲價倍數 20/30/40% 累進;長期持有有減徵 |
| 契稅 6% | 買方 | 按房屋評定現值,不是成交價 |
| 印花稅 0.1% | 買方(慣例) | 公契金額 |
| 地價稅 | 持有人 | 合規工業用地可申請 10‰ 特別稅率,沒申請就是一般累進——幫買方提醒申請,一年省好幾萬 |
| # | 檢核題 | 為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1 | 有「特登編號」嗎?還是純違章? | 有特登=合法營運到 2040 有依據;純違章隨時可能被拆斷水電 |
| 2 | 坐落是農地還是丁建? | 農地上工廠=買方承受資格與貸款都受限,價格邏輯完全不同 |
| 3 | 納管輔導金/營運管理金繳了沒? | 欠繳影響特登效力 |
| 4 | 特登能不能隨買賣辦變更? | 移轉/變更負責人有程序限制,先問經發局,別簽了才發現過不了戶 |
| 5 | 2040 前用地合法化有沒有可能? | 在「擴大都計/產業園區規劃範圍」內的才有解,不在的要跟買方講白 |